記者徐慧明/台北報導
嘉南地區目前水庫蓄水量減少,時值入冬枯水期,為避免灌溉水不足,致影響農友投入農作後無法收成,經濟部與農委會於111年12月12日會銜公告嘉南地區112年第一期作全面節水停灌補償事宜(下稱節水措施)。為紓解節水措施實施範圍內農業經營者還款壓力,對於已申貸「農機貸款」等8種專案農貸,因受節水措施影響,而有還本繳息困難者,農委會提供專案農貸本金展延6個月免繳利息之協助措施,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亦配合免收展延期間之保證手續費。農業經營者自111年12月14日起至112年3月1日止,得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展延。
農金局說明,本次節水措施受影響之農業經營者主要為經營農作,對於公告實施節水措施前,已貸款取得資金投入農業經營,因節水措施致農業經營收入減少,而有償還貸款困難之情形,為紓解其還款壓力,農委會於111年12月14日發布「農業金融機構對112年第一期作全面節水措施實施範圍內農業經營者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協助措施」(下稱農貸協助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節水措施實施範圍內,已申貸與農作有關8種專案農貸之借款人,因受節水措施影響,致還本繳息困難者。
二、適用貸款:農機貸款、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三、協助措施:得申請本金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免繳利息,由政府補貼,原約定貸款期限,得配合本金展延期限往後延長。
四、受理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1日止。
五、申辦方式:借款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原貸款經辦機構填具申請書(含切結事項)即可辦理,貸款經辦機構將儘速審核通知。
農金局進一步說明,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亦配合農貸協助措施,就案關保證案件免收展延期間之保證手續費。另借款人依農貸協助措施辦理展延後,屆期如仍有還款困難情形,仍可依規定再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展延。
農金局表示,為協助農業經營者即時取得農貸協助措施資訊,已請貸款經辦機構儘速將前揭措施刊登於營業廳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